我國在檢驗出口布袋除塵器的時候,我們會面臨許多的檢驗工序,主要是判斷:布袋除塵器的主要技術參數符不符合下面的規定,檢驗此產品不合格,需要重新調試,如果檢驗其它項目不合格,允許修復、調試、如仍達不到本標準的要求,則_會判定該產品不合格,從出廠檢驗、到裝車檢驗、出口檢驗等,我國對除塵器的生產廠家生產的除塵器提出了_高的要求。
1、出廠檢驗:每臺布袋除塵器_經出廠檢驗,并附有合格證明書才能出廠。
2、出廠檢驗項目:布袋除塵器出廠前_按照以下規則要求檢驗:
a、安全衛生:布袋除塵器承受負壓部分應牢固可靠、安全。易觸及影響人身安全的部位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;除塵器運轉時應無異常聲響,空載試車時,噪聲應不大于規定。
b、布袋除塵器的基本要求:應符合GB/T13435的規定。c、電氣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。
d、除塵器負載試驗(空載試驗合格后才能進行負載試驗)在用戶進行連續運行12h,應滿足:布袋除塵器運行正常,不應有明顯的異常現象;除塵器電磁脈沖閥/星型卸料器等處不允許有滲漏現象;風機主軸承溫度有點溫計測量不得_80攝氏度,溫升不得_40攝氏度;緊固件連接,不得有松動現象。
e、除塵性能要求:除塵器應_運轉平穩,操作靈活,動靜密封性能可靠,各連續接件不得有松動現象。空載運行不少于2h,應滿足:運轉正常;除塵器箱體及閥門等處不得有滲漏;除塵器風機運行平衡,不應有明顯的振動現象;f、整機和主要零部件壽命不得低于規定。按用戶使用實際時間統計。
3、型式檢驗,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一般應進行型式檢驗:
a、產品停產_一年恢復生產時;
b、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;
c、正式生產后,如結構、材料、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;d、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的要求時;
e、每累積生產100臺應抽取1~2臺進行型式檢驗。f、_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的要求時;
4、型式檢驗項目,形式檢驗項目應按上面提到的全部項目進行檢驗,布袋除塵器產品質量的評定是采用全部指標達到。